問題詳情

27.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有關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交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得申請與公有非公用土地辦理交換
(B)受土地法相關規定之限制
(C)受國有財產法及各級政府財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
(D)劃設逾 20 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優先辦理交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stelin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第五十條 之二      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申請與公有非公用土地辦理交換,不受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及各級政府財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劃設逾二十五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優先辦理交換。  前項土地交換之範圍、優先順序、換算方式、作業方法、辦理程序及應備書件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商財政部定之。  本條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用戶】stelin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第五十條 之二      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申請與公有非公用土地辦理交換,不受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及各級政府財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劃設逾二十五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優先辦理交換。  前項土地交換之範圍、優先順序、換算方式、作業方法、辦理程序及應備書件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商財政部定之。  本條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