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繼承人即使有下列何種情事,仍得主張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A)在遺產清冊為虛偽之記載情節重大
(B)對特定債權人為繼承債務之清償
(C)意圖詐害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之權利而為遺產之處分
(D)隱匿遺產情節重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8329
統計:A(12),B(330),C(22),D(25),E(0)
用户評論
【Mindy】評論
民法1163 限定繼承利益之喪失
【寶兒(活出自己的精彩)】評論
第 1163 條 繼承人中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主張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第二項所定之利益: 一、隱匿遺產情節重大。 二、在遺產清冊為虛偽之記載情節重大。 三、意圖詐害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之權利而為遺產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