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ERATI】評論
嬉皮它指的是50年代末出現的一批年青人,行爲乖僻、著裝怪異,以此公然反抗當時的道德,藉以表現自我,被稱爲垮掉的一代。BEATNIK(比特尼克)之後,稍晚一點,到60年代末又出現了 HIPPY 即是今天我們衆所周知的“嬉皮”,HIPPY 的複數HIPPIES 被譯爲“嬉皮士”。“嬉皮”的意思是:用怪異的服裝和乖僻的生活習性來表現他們的個性,來排斥固有的社會習俗和慣例的人。嬉皮文化是整個搖滾文化的基礎和土壤,它的口號是“愛與和平”,這是所有搖滾樂撕去表層遮掩後最真誠的本核,是我們最終應該皈依的搖滾精神。60年代最爲著名的搖滾東隊是 THE BEATLES(“披頭士”四人樂隊,亦譯爲“甲殼蟲”樂隊)當時的車載收音機中播放的幾乎全是披頭士的歌曲。
【Jo Jo】評論
D錯在哪?
【KAKALA】評論
不留痕跡xD
【學海無涯,回頭是岸】評論
(丁) 選項中的【不留痕跡】就錯了,就算嬉皮文化現階段美國已不大流行,但仍有少數美國人仍在流行,故丁的選項錯在用字太武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