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謙】評論
幼兒發展研究:1.觀察法 2.實驗法 3.個案研究法 4.晤談法。高結構式觀察是隸屬於觀察法的結構性分類(ex高結構:時間取樣法;低結構:軼事記錄法),與實驗法沒有關係。
【Na Wei Hsu】評論
具有較明確的觀察目的對觀察項目有清楚的行為解釋或定義,對觀察時間和進行的程序也皆詳細計劃,甚至有預先設計好的具體觀察工具(如行為評量表),對於觀察後的紀錄資料分析處理也已事先規劃,所收集到的資料可供驗證理論假設。
【Ching】評論
觀察研究法依觀察情境,可分為自然情境觀察與實驗(控制)情境觀察;依觀察法的結構性,可分為高結構式觀察(ex.時間取樣法)與低結構式觀察(ex.軼事記錄法)。因此實驗情境並非高結構式觀察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