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有關立法院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B)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完全禁止逮捕或拘禁
(C)《憲法》之修改,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以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後通過
(D)立法委員之選舉,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應各選出 3 人
(E)立法院經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適中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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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owen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用戶】owen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