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玉琴】評論
9企業導向的政府:透過使用者付費、企業融資貸款、創新基金與工程受益費解決財政困境。 →解決了「雙環困境」(撙節成本、提升效能)的「第三種選擇」。http://teacool.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_21.html
【陳安】評論
第3部門不是非營利組織嗎?
【龜龜】評論
新政府運動 ( Reinventing Government ) 一書的作者奧斯本 ( D. Osborne ) 及蓋伯勒 ( T. Gaebler ) 將「企業型政府」稱為: (A) 第一種選擇 (B) 第二種選擇 (C) 第三種選擇 (D) 第四種選擇 ~解析 :「企業型政府」的「意涵」:一、「政府再造論者」曾提出「企業型政府」的「治理型態」,主張「政府部門」應該由一群富有「企業精神」的「公職人員」組成,「塑造」具有「革新」及「適應能力」的「政府組織」,以因應「變遷迅速」的「環境」。二、 晚近,奧斯本 ( Osborne ) 和蓋伯勒( Gaebler ) 在《新政府運動》( Reinventing Government, 1992 ) 書中稱 「企業型政府」為「第三種選擇」 ( a third choice ),主張將「企業精神」引進「政府部門」,可以「有效」提振「政府」的「統治能力」。
【Aimee Kung】評論
這裡問的是第三種選擇而非第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