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下列何種情形者,公開發行公司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 2 日內辦理公告申報?
(A)買賣附買回條件之債券
(B)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處理程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C)買賣公債
(D)以投資為專業,於海內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3333
統計:A(2),B(7),C(0),D(3),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