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關於訴願人提起訴願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願人應經原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出
(B)原處分機關應先行重新審查
(C)訴願人得以電話直接向受理訴願機關提起訴願
(D)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時,受理訴願機關應通知訴願人於20 日內補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5652
統計:A(116),B(138),C(3773),D(37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管轄之機關、訴訟要件審查及補正、訴願機關的認定

用户評論

【用戶】Ya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62 條受理訴願機關認為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訴願人於二十日內補正。

【用戶】Lillian Wu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謝謝

【用戶】單身狗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的選項提起訴願不是可以向原機關,或直接向上級機關提起嗎??  怎麼會是"應",不是"得"C:的選項 向行政機關口頭提出後,不是補送訴願書就可以了嗎?  為什麼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