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當事人對於行政法院之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認為參與裁判之法官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犯刑事上之罪者,得如何救濟?
(A)聲明異議
(B)提起再審之訴
(C)提起抗告
(D)提起非常上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4526
統計:A(189),B(3532),C(491),D(4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再審、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用戶】Mark Ch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刑事新證據 再審違背法令 非常上訴第 273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二、判決理由與主文顯有矛盾。三、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四、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五、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或代表。六、當事人知他造之住居所,指為所在不明而與涉訟。但他造已承認其訴訟程序者,不在此限。七、參與裁判之法官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犯刑事上之罪。八、當事人之代理人、代表人、管理人或他造或其代理人、代表人、管理人關於該訴訟有刑事上應罰之行為,影響於...

【用戶】w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甚麼情況可以適用非常上訴呢?

【用戶】KaiKai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非常上訴不是人民提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