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ce Shen】評論
縣市政府的「局」,現在都改成「處」。依地方制度法第62條第3項:「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 來源:法神部落格
【范倫堤拿 已上榜 一般行政】評論
以花蓮縣為例: 節錄維基百科所屬一級機關[編輯]依《花蓮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花蓮縣政府設有6個所屬一級機關。
【皮卡丘】評論
請問那警察分局 消防分局也是行政機關嗎?之前做題目時解答說是內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