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i Lu】評論
行程法112行政處分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行政處分不能成立者,全部無效。行程法143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行程法158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行程法行程法我目的者,全部無效。
【盧妍蓁】評論
補充行程法143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民法第 111 條 法律行為之一部分無效者,全部皆為無效。但除去該部分亦可成立者,則其他部分,仍為有效。倘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未給予消費者 30 日以內之合理期間,審閱全部條款內容,其法律效力為何? (A)定型化契約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B)定型化契約條款構成契約之內容 (C)契約無效 (D)契約效力未定 104 年 - 104年地方特考三等法學緖論#34538答案:A消保法第 11-1 條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
【藍水靈】評論
所以,A錯的原因就只是因為....原A選項: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行政契約不能成立者,全部無效修正後A選項:行程契約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