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下列何者非屬都市更新條例第 7 條所定應迅行劃定更新地區之情形?
(A)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申請劃定更新地區
(B)為配合中央或地方之重大建設
(C)因戰爭、地震、火災、水災、風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
(D)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3158
統計:A(87),B(11),C(7),D(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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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條例 第 7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視實際情況,迅行劃定更新地區,並視實際需要訂定或變更都市更新計畫︰一、因戰爭、地震、火災、水災、風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二、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三、為配合中央或地方之重大建設。前項更新地區之劃定或都市更新計畫之擬定、變更,上級主管機關得指定該管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限期為之,必要時並得逕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