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 C】評論
【咕唧咕唧】評論
可以廣告的就不需處方。
【加油】評論
36.有關「隱形眼鏡」之販賣及廣告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隱形眼鏡屬醫師處方醫療器材 (B)每日拋棄型廣告,應在學術性雜誌登載 (C)長戴型隱形眼鏡廣告可在電視刊播 (D)一般眼鏡行能張貼各式隱形眼鏡廣告 專技 - 藥事行政與法規- 105 年 - 105-2-藥師(二)藥事行政與法規#54789
【巴豆】評論
【發布日期:2017-03-06】驗光人員法第12條:驗光人員業務範圍包含為一般隱形眼鏡配鏡所為之驗光、配鏡;依其立法理由,隱形眼鏡分為一般用及非一般用,醫療臨床上治療或診斷用角膜塑型鏡片、角膜病變及錐狀角膜鏡片、角膜或眼內術後矯正鏡片等屬非一般用隱形眼鏡,尚不宜納入驗光師(生)配鏡業務範圍之內。製造、輸入之一般隱形眼鏡產品標籤、仿單無需載明「本器材須經眼科醫師處方使用」。刊播拋棄式隱形眼鏡廣告,應於廣告中加註「配戴隱形眼鏡須經眼科醫師處方使用並定期追蹤檢查」警語,亦與前揭驗光人員法第12條規定相左,爰修正為「配戴隱形眼鏡須經眼科醫師或合格驗光人員驗光並定期接受追蹤檢查」。【2018-02-06/聯合報】日戴型隱形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