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有關警察人事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職務等階等事項,屬警察官制之事項
(B)服務於非直轄市政府之警佐警員,性質仍屬警察官,且由內政部核轉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任官
(C)停職人員須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後,始得復職
(D)依警察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非執行警察勤務之簡、薦、委任人員,其俸給、考績事項,準用警 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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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uror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有關警察人事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用戶】Karst(已上榜)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職務等階等事項,屬警察官制之事項。改: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屬警察官制之事項。(引:警察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項第1款)(C)停職人員須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後,始得復職。改:經法院判決無罪尚未確定,得先予復職。(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0條第2項第1款)(D)依警察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非執行警察勤務之簡、薦、委任人員,其俸給、考績事項,準用警 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改:本條例第三十九條所稱一般行政人員,指主計、人事、文書、庶務及其他非執行警察勤務而依各警察機關組織法規所定簡、薦、委任人員及適用現職雇員管理要點之人員。所稱技術人員,指各警察機關組織法規定有官等、職等,歸列技術職系職務之人員。所稱準用本條例之規定,指除其俸給、考績應與任用資格配合,適用各相關法規外,得依本條例有關事項辦理。(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用戶】苑子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A)警察官規,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事項。(C)停職人員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或判決確定,且其行政責任尚未構成法定 免職情事者,應准予復職。 停職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先予復職: 一、經法院判決無罪尚未確定。 二、經法院以犯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 之刑,經宣告緩刑或得易科罰金尚未確定。 三、經撤銷通緝或釋放且無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及第二項情形。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先予復職人員,其判決確定前不適用前條第一項第四 款及第五款規定。 第一項及第二項復職人員,由遴任機關或其授權之機關、學校核定。(D)所稱準用本條例之規定,指除其俸給、考績應與任用資格配合,適用各相關法規外,得依本條例有關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