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警勤區之劃分,除依自治區域及人口疏密為基準外,應參酌治安狀況、地區特性、警力多寡及哪些情形等,適當調整之。下列哪一項非條文所列舉之項目?
(A) 未來發展趨勢
(B) 工作繁簡
(C) 面積廣狹
(D) 交通事故頻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2515
統計:A(40),B(35),C(11),D(24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警察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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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警勤區依下列規定劃分:一、依自治區域,以一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小者,得以二以上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大者,得將一村里劃設二以上警勤區。二、依人口疏密,以二千人口或五百戶以下劃設一警勤區。前項警勤區之劃分,應參酌治安狀況、地區特性、警力多寡、工作繁簡、面積廣狹、交通電信設施及未來發展趨勢等情形,適當調整之。刑事、外事警察,得配合警勤區劃分其責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