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榜題名】評論
(一)依民事訴訟法§507規定:「裁定已經確定,而有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百九十七條之情形者,得準用本編之規定,聲請再審。」依其反面推論可知(A)之論述「對尚未確定的裁定表示不服之救濟方法」係屬正確,為本題正確選項。(二)依民事訴訟法§487規定:「提起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但送達前之抗告,亦有效力。」可知(B)之論述「20日的不變期間之限制」係屬錯誤。(三)依民事訴訟法§485Ⅰ規定:「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之裁定,不得抗告。但其裁定如係受訴法院所為而依法得為抗告者,得向受訴法院提出異議。」可知(C)之論述「得對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之裁定為之」係屬錯誤。(四)依民事訴訟法§486Ⅰ規定:「抗告,除別有規定外,由直接上級法院裁定。」可知(D)之論述「由原裁判法院為裁定」係屬錯誤。
【能把握的只有現在!】評論
未確定裁定→抗告已確定裁定→準再審未確定判決→上訴已確定判決→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