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民法第 943 條第 1 項規定,占有人於占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下列何者為此項推定範圍之列?
(A)承租人占有其所承租轎車之權利
(B)普通地上權人占有地上權標的物之權利
(C)受寄人保管寄託之鑽石
(D)所有人占有其所有之腳踏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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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ppy501】評論

要旨:占有人以占有之事實,而主張占有物之所有權者,必爭執此所有權之人無相反之證明,或其所提出之反證無可憑信,始依民法第九百四十三條規定,生推定之效力。裁判字號:39 年台上字第 127 號(D) 所有人占有其所有之腳踏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