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首先就個案的「特質」(trait)與職業要求的「因素」(factor)加以進行「配對/媒合」(matching),並提出「特質因素論」(trait-factor theory)並揭示輔導的三大原則 (1)知己、(2)知彼、(3)媒合,其理論對身心障礙學生之職業重建與就業轉銜有頗大助益的學者為下列何者?
(A)Dawis & Lofquist _
(B)Hershenson & Szymanski _
(C)Parsons _
(D)Super。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99232
統計:A(109),B(241),C(416),D(58),E(0)

用户評論

【用戶】李瑋瑋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帕深思  有提出「因素-特質論」

【用戶】s920319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帕森斯(Frank Parsons)的特質因素理論(人職匹配理論)特質因素論是最早的職業輔導理論,1909年美國波士頓大學教授弗蘭克·帕森斯(Frank Parsons)在其《選擇一個職業》的著作中提出了人與職業相匹配是職業選擇的焦點的觀點,他認為,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人格模式,每種人格模式的個人都有其相適應的職業類型。 ●特質:就是指個人的人格特徵,包括能力傾向、興趣、價值觀和人格等,這些都可以通過心理測量工具來加以評量。●因素:則是指在工作上要取得成功所必需具備的條件或資格,這可以通過對工作的分析而瞭解。 一、選擇職業的三大要素或步驟 (一)第一步:是評價求職者的生理和心理特點(特性)。通過心理測量及其它測評手...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策略階層--系統層次--校長職位--適應、模式維持(記法:校長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