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據「警察偵查犯罪手冊」之案情研判方式,下列何者錯誤?
(A)從犯罪動機、方法、使用工具,可判定犯嫌之共犯人數
(B)任何犯罪都必有其動機存在,惟其動機有直接原因,亦有間接原因,有近因亦有遠因,須耐心反覆研判
(C)常可從犯罪嫌疑人所使用之工具,判定其職業身分
(D)從犯罪過程及犯罪嫌疑人進出路線、使用工具,可研判犯罪方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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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113刑事三等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1﹞應從下列問題進行案情研判,以瞭解犯罪嫌疑人及其動機、犯行、過程或發展:   (一)犯罪之性質:案件性質之研判,為偵查發展之基礎,如命案應依死者狀況、特徵,究明其為自殺、他殺或意外死亡;如為他殺並應究明係情殺、仇殺、或謀財害命;如為財產犯罪,則應究明係強盜、搶奪或竊盜。   (二)犯罪之時間:時間乃最有力之證據,狡猾之犯罪嫌疑人,常利用時間作為脫罪之反證,故對犯罪發生時間及犯罪嫌疑人於案發時之行蹤,應詳予調查認定。   (三)犯罪之地點:從犯罪之現場,常可找到犯罪之證據及發掘破案之線索。如發現二個以上之現場時,應注意有無偽裝,並找到原始第一現場。   (四)犯罪之方法:此即如何實施犯罪問題,應瞭解犯罪之過程及究明犯罪嫌疑人進出路線、使用工具等。   (五)犯罪之動機:任何犯罪都必有其動機存在,惟其動機有直接原因,亦有間接原因,有近因亦有遠因,有潛伏之因素,亦有導致性之因素,須耐心反覆研判。   (六)犯罪之工具:犯罪嫌疑人如使用工具,常可從其所使用之工具,判定其職業身分。   (七)犯罪嫌疑人之範圍:從犯罪動機、方法、使用工具等,可以判定犯罪嫌疑人之範圍,以為偵查之對象。   (八)犯罪嫌疑人之人數:從現場情況及犯罪所生損害情形,可判定犯罪嫌疑人之多寡,當人數有二人以上時,其行蹤必易暴露。   (九)被害人之範圍:從被害人之交往、日常生活、感情、恩怨及財物等情形,可限縮偵查之範圍。 ﹝2﹞前項各款之分析、研究、判斷,應同時注意其相互因果關係,俾能瞭解案情之真實,有利破案。

【用戶】113刑事三等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1﹞應從下列問題進行案情研判,以瞭解犯罪嫌疑人及其動機、犯行、過程或發展:   (一)犯罪之性質:案件性質之研判,為偵查發展之基礎,如命案應依死者狀況、特徵,究明其為自殺、他殺或意外死亡;如為他殺並應究明係情殺、仇殺、或謀財害命;如為財產犯罪,則應究明係強盜、搶奪或竊盜。   (二)犯罪之時間:時間乃最有力之證據,狡猾之犯罪嫌疑人,常利用時間作為脫罪之反證,故對犯罪發生時間及犯罪嫌疑人於案發時之行蹤,應詳予調查認定。   (三)犯罪之地點:從犯罪之現場,常可找到犯罪之證據及發掘破案之線索。如發現二個以上之現場時,應注意有無偽裝,並找到原始第一現場。   (四)犯罪之方法:此即如何實施犯罪問題,應瞭解犯罪之過程及究明犯罪嫌疑人進出路線、使用工具等。   (五)犯罪之動機:任何犯罪都必有其動機存在,惟其動機有直接原因,亦有間接原因,有近因亦有遠因,有潛伏之因素,亦有導致性之因素,須耐心反覆研判。   (六)犯罪之工具:犯罪嫌疑人如使用工具,常可從其所使用之工具,判定其職業身分。   (七)犯罪嫌疑人之範圍:從犯罪動機、方法、使用工具等,可以判定犯罪嫌疑人之範圍,以為偵查之對象。   (八)犯罪嫌疑人之人數:從現場情況及犯罪所生損害情形,可判定犯罪嫌疑人之多寡,當人數有二人以上時,其行蹤必易暴露。   (九)被害人之範圍:從被害人之交往、日常生活、感情、恩怨及財物等情形,可限縮偵查之範圍。 ﹝2﹞前項各款之分析、研究、判斷,應同時注意其相互因果關係,俾能瞭解案情之真實,有利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