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9. 啟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5
統計:A(184),B(132),C(244),D(6039),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訴訟權、釋字第 436 號:軍審法相關規定是否違憲?

用户評論

【用戶】林心樺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由二級二審制改成三級二審制交通裁決事件也由刑事訴訟改為行政訴訟

【用戶】f46791957

【年級】

【評論內容】釋字第 396 號(民國 85年2月2日)理由書憲法第十六條所定人民之訴訟權,乃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訴請救濟之制度性保障,其具體內容,應由立法機關制定法院組織與訴訟程序有關之法律,始得實現。惟人民之訴訟權有其受憲法保障之核心領域,為訴訟權必備之基本內容,對其若有欠缺,即與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不符。本院釋字第二四三號解釋所謂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法理,即在指明人民訴請法院救濟之權利為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不容剝奪。保障訴訟權之審級制度,得由立法機關視各種訴訟案件之性質定之。 

【用戶】林聖承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C也沒有到"及時"這麼快吧

【用戶】ティン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民事.刑事(三級三審) 行政法院(三級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