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民國 104 年公布的「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在權責分工中規定承辦單位接受社會局(處)轉介個案不得無故拒絕,並應在接案後多少日之內進行訪視評估,且多久之內提出評估報告?
(A)5 日內進行訪視評估並於 1 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B)10 日內進行訪視評估並於 1 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C)15 日內進行訪視評估並於 1 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D)20 日內進行訪視評估並於 1 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0),C(2),D(0),E(0)
用户評論
【陳彥瑞】評論
http://www.slvs.ntct.edu.tw/ischool/public/resource_view/open.php?file=b893baf4d229e5db7c7eb6f66ba42c12.pdf接受社會局(處)轉介個案不得無故拒絕,接案後應於10日內進行訪視評估並於1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不太玩打氣】評論
怎麼感覺這份都考蠻奇怪的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