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3依管理外匯條例第 22 條規定,以非法買賣外匯為常業者,處幾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與營業總額等值以下之罰金,其外匯及價金沒收之
(A)三年
(B)二年
(C)五年
(D)一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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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管理外匯條例第 22 條以非法買賣外匯為常業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與營業總額等值以下之罰金;其外匯及價金沒收之。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有前項規定之情事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該項之罰金。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管理外匯條例第 22 條以非法買賣外匯為常業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與營業總額等值以下之罰金;其外匯及價金沒收之。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有前項規定之情事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該項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