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 者餽贈財物,以下何者為是?
(A)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等受贈財物,只要 其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即可接受。
(B)偶爾發生而且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只要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八百 元以下,即可接受。
(C)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 構;無法退還時,應於受贈之日起七日內,交政風機構處理。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