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6 條規定「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試說明本規定所涉之法理原則及其於公共政策上之性質與功能。(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46154
統計:A(11),B(29),C(5),D(1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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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蒂】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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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自達】評論

李贄(1527年十月廿六-1602年三月十六)[1],明朝晉江(今福建泉州)人。初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名贄[2],字宏甫,號卓吾,又號溫陵居士[3],是明朝頗有影響力的思想家、史學家和文學家,後被迫自殺,死後一度被泉州民眾奉之為神,稱「溫陵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