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仔】評論
(機關不負賠償責任之事項) 六十、機關對...
【繩繩雅萱】評論
六十、 (機關不負賠償責任之事項) 機關對於廠商及其人員因履約所致之人體傷亡或財物損失,不負賠 償責任。 前項人體傷亡或財物損失之風險,廠商應投保必要之保險。
【0000】評論
(A) 契約變更以機關公文通知即為有效。→須雙方合意才行(B) 廠商履約 結果涉及智慧財產權者,機關應取得全部權利。→應取的部分or全部or授權(C) 機關對於廠商及其人員 因履約所致之人體傷亡或財物損失,不負賠償責任。(D) 機關應就廠商向保險人索賠所費時間給予延長履約期限。→不能延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