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霸天】評論
憲法本文:省 縣應實施地方自治憲法增修條文將省改為行政院之派出機關,直轄市與鄉鎮市是規定在地方制度法,不是在憲法或增修條文中出現.刪來刪去只剩縣了
【Zack Fang】評論
憲114 - 省自治;憲118 - 直轄市自治;
【幫按讚】評論
縣→憲法增修條文直轄市、鄉鎮市→地方制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