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國家賠償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下列何者?
(A)受有俸給之文武職人員
(B)依法任用,定有官職等之人員
(C)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D)法定機關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4821
統計:A(5),B(19),C(187),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JEREMY65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