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9.甲、乙、丙為兄弟,父母早已雙亡,甲、乙均未婚無子;丁為丙妻,丙、丁亦無子,甲、丙相邀出遊, 不幸遇難而同時死亡。有關甲、丙之遺產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遺產,由乙、丙共同繼承
(B)丙之遺產,由丁單獨繼承
(C)甲之遺產,由乙單獨繼承
(D)丙之遺產,由甲、乙、丁共同繼承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3288
統計:A(4),B(39),C(91),D(6),E(0)
用户評論
【Wq Cat】評論
民法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