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2「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 4 條,非居住民每筆結購或結售金額未超過多少元,申報義務人得於填妥申報書後,逕行辦理新台幣結匯
(A)二十萬美元
(B)十萬美元
(C)十五萬美元
(D)五十萬美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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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黃崇哲】評論

非居住民每筆結購或結售金額未超過等值十萬美元之匯款。但境外非中華民國金融機構不得以匯入款項辦理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