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孝融】評論
藝術才能班已改用於藝術教育法,不是「特殊教育法」,因此可以國中小仍可集中成班喔!!
【我要上岸】評論
二、藝術教育法所規定之「藝術才能班」(集中式)與特殊教育法所規定之「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分散式)分別各依其規定辦理: (一)「藝術才能班」依藝術教育法相關規定辦理,入班鑑定將朝向需受藝術性向測驗PR93以上或術科表現優異為原則方向規劃及管控,避免未來設班數量過於浮濫,詳細規劃將再諮詢學者專家及邀集地方政府研議後決定。(二)「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或特殊教育方案等」依特殊教育法相關規定辦理,其鑑定需受藝術性向測驗PR97以上、術科測驗表現優異或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獲前三等獎項等之規範。
【107台北正式謝謝阿】評論
不過題目說藝術才能「資優」,不是應該依照特殊教育法,採分散式、入學後鑑定嗎?如果照藝術教育法的話,只能稱之為「藝術才能班」,不能是資優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