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沛淯】評論
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公路營業費徵收率---由交通部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
【Joanne Lee】評論
44條(公路營業費之徵收及其徵收率等)公路主管機關對於汽車運輸業,得徵收公路營運費,撥充運輸獎助、安全管理及公路養護之用。前項營運費之徵收率,不得超過運價百分之十,高速公路不得超過運價百分之二十;其徵收及使用辦法,由交通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Wing Lai】評論
Joanne Lee好棒好細心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