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2. 公路法所稱公路主管機關:在中央為(A)公路總局(B)外交部(C)交通部(D)內政部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評論內容】公路法 【修正日期】民國102年6月18日 【公布日期】民國102年7月3日第3條(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公路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評論主題】51以下何者不是公路主管機關,審核經營汽車運輸業之申請之規定?(A)合於當地運輸需要者(B)確能增進公眾便利者(C)具有充分經營財力者(D)具有足夠合於規定車輛及站、場設備者

【評論內容】第38條(審核依據)  公路主管機關,審核經營汽車運輸業之申請,應按下列之規定:   一、合於當地運輸需要者。   二、確能增進公眾便利者。   三、具有充分經營財力者。   四、具有足夠合於規定車輛、站、場及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無障礙設施、設備者。   前項審核細則,由交通部定之。

【評論主題】48指聯絡直轄市(縣)間交通及直轄市內重要行政區間之道路,稱為:(A)市道(B)區道(C)縣道(D)鄉道

【評論內容】公路法 【修正日期】民國102年6月18日【公布日期】民國102年7月3日第2條(用詞定義)

【評論主題】42. 公路法所稱公路主管機關:在中央為(A)公路總局(B)外交部(C)交通部(D)內政部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評論內容】公路法 【修正日期】民國102年6月18日 【公布日期】民國102年7月3日第3條(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公路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評論主題】51以下何者不是公路主管機關,審核經營汽車運輸業之申請之規定?(A)合於當地運輸需要者(B)確能增進公眾便利者(C)具有充分經營財力者(D)具有足夠合於規定車輛及站、場設備者

【評論內容】第38條(審核依據)  公路主管機關,審核經營汽車運輸業之申請,應按下列之規定:   一、合於當地運輸需要者。   二、確能增進公眾便利者。   三、具有充分經營財力者。   四、具有足夠合於規定車輛、站、場及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無障礙設施、設備者。   前項審核細則,由交通部定之。

【評論主題】48指聯絡直轄市(縣)間交通及直轄市內重要行政區間之道路,稱為:(A)市道(B)區道(C)縣道(D)鄉道

【評論內容】公路法 【修正日期】民國102年6月18日【公布日期】民國102年7月3日第2條(用詞定義)

【評論主題】以下何者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 條規範不得使用翻修輪胎或胎紋深度任一點不足1.6 公釐輪胎之車輛? (A)遊覽車及國道客運路線車輛(B)遊覽車及一般公路客運路線車輛(C)遊覽車及載運危險物品車輛(

【評論內容】第19條之1  遊覽車客運業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不得使用翻修輪胎或胎紋深度任一點不足一點六公釐之輪胎。

【評論主題】對於尚未領有正式牌照汽車,有關其申請臨時牌照規定以下何者錯誤?(A) 因出售或進口由甲地駛往乙地申請臨時牌照者,在同一省市不得超過30 日(B)准許過境之外國汽車,由入境之公路監理機關核發期限三個月以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公布日期】102.06.11 【公布機關】交通部、內政部 第18條  汽車在未領有正式牌照前,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申領臨時牌照:   一、駛往海關驗關繳稅。   二、駛往公路監理機關接受新領牌照前檢驗。   三、買賣試車時。   四、因出售或進口由甲地駛往乙地時。   五、准許過境之外國汽車。第19條  汽車臨時牌照使用期限,依左列規定:   一、依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申領者,均不得超過五日。但有正當理由申請再領者,各以一次為限。   二、依前條第四款申領者,得視行程需要核定。但在同一省市不得超過一五日。   三、准許過境之外國汽車,應由入境之公路監理機關核發臨時牌照,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並於出境時繳回。   臨時牌照使用期限屆滿後,應即將該牌照向公路監理機關繳銷之。   領用臨時牌照之車輛,不得載運客貨收費營業。

【評論主題】以下那一項不是公路建設基金之經費來源?(A)私人捐款(B)汽車燃料使用費(C)銀行貸款(D)徵收之車輛通行費

【評論內容】公路法 【修正日期】民國102年6月18日 【公布日期】民國102年7月3日第28條(公路建設基金之來源)  中央公路主管機關,為發展公路建設及維護管理需要,得就下列收入設立基金,循環運用,並償付自償性債務之還本付息:   一、徵收之車輛通行費。   二、分配於公路建設用之汽車燃料使用費。   三、政府核列預算撥付之款項。   四、私人或團體之捐贈。   五、收費公路之服務性收入。   六、其他依法撥用於交通建設之費用。

【評論主題】特種車係指有特種設備供專門用途而異於一般汽車之車輛,下列何種車輛不屬於特種車?(A)救濟車(B)救護車(C)教練車(D)全聯結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公布日期】102.06.11 【公布機關】交通部、內政部

【評論主題】7「駑馬十駕」中的「十駕」是指:(A)駕駛十匹馬拉的車子(B)十匹馬的力量(C)馬車十天的路程(D)十匹馬匯合起來的速度

【評論內容】典故出處:1.《荀子‧勸學》 「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捨,金石可鏤」唐‧楊倞注:「言駑馬十度引車。」 2.《荀子‧修身》 夫驥一日而千里,駑馬十駕,則亦及之矣。

【評論主題】31、《憲法》是一國的根本大法,且因《憲法》具有固定性與最高性的特性,故不宜輕易修改。請問:有關我國《憲法》修改的敘述,何者正確? (甲)我國《憲法》自始都是由立法院制定與修改;(乙)在尊重《憲法》本

【評論內容】最佳解!Sean Wu 國三上 (2012/05/02 18:26):21人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評論主題】31、《憲法》是一國的根本大法,且因《憲法》具有固定性與最高性的特性,故不宜輕易修改。請問:有關我國《憲法》修改的敘述,何者正確? (甲)我國《憲法》自始都是由立法院制定與修改;(乙)在尊重《憲法》本

【評論內容】(A) 中華民國憲法是在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經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民國三十六年元月一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評論主題】行政機關首長將其本身職權之一部分,授權下屬代為處理,即是:(A)法定代理(B)授權代理(C)指定代理(D)委託

【評論內容】(A)法定代理: 法規預料構成行政機關之個人, 有不能執行職務時, 而先為指定之情形 (即機關首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由副首長暫時代行權限)

【評論主題】行政機關首長將其本身職權之一部分,授權下屬代為處理,即是:(A)法定代理(B)授權代理(C)指定代理(D)委託

【評論內容】安澤希 高一下 (2013/10/16 09:27):2人(B)  授權代理=任意代理=分層代理   首長將本身職權一部分,授權下屬代為處理

【評論主題】35 管道運輸之運送路線中的聚集線,其口徑為何且常鋪設於何處?(A)較大;地上 (B)較大;地下 (C)較小;地下 (D)較小;地上

【評論內容】Yen Ping Wen 小一上 (2010/07/03 00:31):讚51人讚!    不推1.聚集線(口徑較小,鋪設於地面上較多):將原油從油田運抵儲油槽的管線2.主幹線(口徑較大,固定埋於地底下較多): (1)原油線:由儲存槽將原油送達煉油廠的主線 (2)成品線:運輸各種石油產品 、天然氣、煤、以及化學物品等

【評論主題】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違反規定,未經檢驗合格且領有執照而駕駛列車者,處多少罰緩?(A)新台幣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B)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C)新台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D)新台幣10

【評論內容】第67條之1(罰則)  民營鐵路機構違反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派任未經檢定合格且領有執照之人擔任鐵路列車駕駛人員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第67條之2(罰則)  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違反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未經檢定合格並領有執照而駕駛列車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臨近電化鐵路之各項設施,距鐵路軌道中心多少公尺以內,不得在地面上裝設金屬管線、金屬結構物或建造建築物?(A)一公尺 (B)二公尺 (C)五公尺 (D)七公尺

【評論內容】第59條(臨近電化鐵路設施安全措施)  臨近電化鐵路之各項設施,應依左列規定:   一、距鐵路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不得在地面上裝設金屬管線、金屬結構物或建造建築物。但係屬原有或與行車有關,經施予適當之防護措施者,不在此限。   二、距鐵路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外、四十公尺以內之明線或未含金屬遮蔽之通信線路,與鐵路平行之長度超過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專用鐵路行車上之重大事故,應如何向交通部通報?(A)按月彙報 (B)按週彙報 (C)立即電報 (D)按年彙報

【評論內容】第40條(行車事故報告)【相關罰則】§67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遇有行車上之重大事故,應立即電報交通部,並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其一般行車事故,亦應按月彙報。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鐵路運送規定之陳述,何者正確?(A)鐵路運價、雜費,非於官方網頁上公告後,不得實施(B)旅客或託運物品,得依鐵路機構規定申報保償額,並繳納保費(C)旅客或物品運送契約,因鐵路改建工程局承諾運送

【評論內容】(A) 第47條(運價雜費公告實施)【相關罰則】§67  鐵路運價、雜費,非於有關車站公告後,不得實施。(B) 第50條(託運物品之保償額、保費)  旅客或託運人託運物品,得依鐵路機構規定申報保償額,並繳納保費。(C)第46條(旅客、物品運送契約之成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據鐵路法第37條,交通部為公益上之必要,得通知地方營及民營鐵路與其他運輸系統辦理聯運,下列那一種系統不包含在內?(A)公路 (B)水運 (C)管道 (D)空運

【評論內容】第37條(聯運及鐵路撥車濟運)  交通部為公益上之必要,得通知地方營及民營鐵路.....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以下讀音皆相同的選項是:(甲)一「哄」而散/連「哄」帶騙 (乙)愛無「差」等/「差」不多先生(丙)語言「雋」永/妙言「雋」語 (丁)一「傅」眾咻/「傅」以善藥(戊)「宿」疾復發/銀河星「宿」 (己)三

【評論內容】

(丁)「一傅眾咻」原是指一人在教人學習一種語言時,眾人在旁邊大聲說不同的語言,干擾學生的學習。《孟子.滕文公下》,記載孟子與宋國大夫戴不勝的對話。

戴不勝想要介紹個賢人給宋王,孟子告訴他,一個賢人在君側是沒有用的,必須要身邊其他的人也有好品德,才能發揮作用,使君王受到好的影響。孟子還打了個比方,問戴不勝:「有個楚國大夫,想讓他兒子學說齊國話,是要請齊國人教他?還是請楚國人教他?」戴不勝回答:「當然是齊國人。」孟子說:「一個齊國人教他,旁邊卻有許多楚國人用楚語喧擾他,雖然每天鞭策他學齊語,也是不能成功的。如果把他帶到齊國首都最繁華的地區住上幾年,雖然每天鞭策他學楚語,也是無法學好。」     孟子以這個比方說明環境對學習的重要性。

傅:教導。  咻:音ㄒ|ㄡ,喧囂、吵鬧。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音樂的詞句,何者意義兩兩相似?(A) 擊甕叩缶/陽春白雪(B) 韶虞武象/彈箏搏髀(C) 金聲玉振/嘔啞嘲哳(D) 鄭、衛之音/桑濮之音

【評論內容】(A) 擊甕叩缶-甕和缶都是腹大口小的瓦器。這裡指敲擊瓦盆,以打節拍。     缶-為瓦製的盆器,可作為樂器。古代一種敲擊瓦製的樂器。 (B) 韻虞武象,異國之樂o   彈箏搏髀(ㄅ一ˋ ):有人彈奏竹箏,有人用手拍擊大腿,以為節拍 (C) 金聲玉振 :為孟子稱讚孔子聖德兼備,正如奏樂,以鐘發聲,以磬收樂,集眾音之大成。 後用以比喻才 德兼備,學識淵博。嘔啞嘲哳: ㄡ ㄧㄚ  ㄔㄠˊ ㄓㄚˊ,  形容聲音嘈雜不和諧(D) 鄭衛之音、靡靡之音、桑濮之音的意義皆同,都是「使人委靡不振的音樂

【評論主題】行車規則就一般鐵路之規定,下列關於號誌之種類及顯示意義之敘述,何者正確?(A)引導號誌:列車應預知主號誌機顯示之號誌,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B)預告號誌:列車應預知進路上有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

【評論內容】第28條  號誌之種類及顯示意義如下:  一、險阻號誌:列車或車輛應停於號誌顯示處所外方,如在無法停車之距離內,顯示險阻號誌時,應速即停車,非俟顯示進行之號誌、或接獲通告、或有引導,不得進行。  二、注意號誌:列車或車輛預知次一號誌為險阻號(在終點站無險阻號誌顯示時,為應停車之位置),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注意進行。  三、減速號誌: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按指定減低之速度進行。  四、平安號誌: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五、引導號誌:列車應預知進路上有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六、預告號誌:列車應預知主號誌機顯示之號誌,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七、慢行號誌:列車或車輛應依指定之慢行速度,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八、慢行預告號誌:列車或車輛應預知次一號誌為慢行號誌,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九、慢行解除號誌:列車或車輛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後,得解除所指定之慢行速度進行。  各鐵路機構得依其實際情形,對號誌之種類酌予增減,並明定其意義

【評論主題】按鐵路行車規則規定,下列關於一般鐵路電車線路之敘述,何者有誤?(A)電車線路應經常檢查維護,保持列車或車輛能依規定速度安全運轉(B)經停用之電車線路恢復運轉列車或車輛時,應事先檢查,必要時並應試運轉(

【評論內容】(D) 第10條   新設及改建或修理完畢之電車線路,非經檢查及試運轉,不得使用。但僅輕微整修者,得免予試轉運。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地方營、民營、專用鐵路有下列何種情形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A)地方營鐵路未經核准而興建者(B)鐵路興建,未經履勘核准而營運者(C)鐵路興建,未依交通部核定期限開工、竣工者(D

【評論內容】第67條(罰則)  地方營、民營、專用鐵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核定期限開工、竣工者。   二、違反第三十二條或第四十條規定,應報告事項而未報告者。   三、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未經核准聘僱外籍員工者。   四、違反第三十六條或第四十一條規定,經通知改正而未改正者。   五、違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經營所營事業以外之客貨運輸及其他附屬事業者。   六、違反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組織、增減資本、租借營業、抵押財產、移轉管理、宣告停.....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 解下列各方程式:【題組】(1) ( x-5 ) ( x+2 )=0,x= (5)

【評論內容】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成語條目

櫛風沐雨

注音一式

ㄐ|ㄝˊ ㄈㄥ ㄇㄨˋ ㄩˇ

通用拼音

ji fong m y 

漢語拼音

ji fn m y 

釋義

以風梳髮,以雨沐浴。比喻在外奔走,極為辛勞。見沐雨櫛風條。三國志˙卷十二˙魏書˙鮑勛傳:況獵,暴華蓋於原野,傷生育之至理,櫛風沐雨,不以時隙哉。參考資...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為充電式油電車?(A)Hybrid(B)PHEV(C)HEV(D)VTEC

【評論內容】謝謝吳子期, 你好棒!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民用航空公司組織之敘述,何者有誤?(A)無限公司之股東全體為中華民國國民(B)有限公司之資本總額逾百分之五十為中華民國國民、法人所有,其代表公司之董事為中華民國國民(C)兩合公司之無限責任股東

【評論內容】民用航空法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14日【公布日期】民國101年1月4日第10條(中華民國航空器)   航空器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申請登記為中華民國國籍航空器:   一、中華民國國民所有。   二、中華民國政府各級機關所有。   三、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在中華民國有主事務所之下列法人所有:   (一)無限公司之股東全體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有限公司之資本總額逾百分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採用固定式或非固定式之科學儀器(測速器),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多少距離間明顯標示?(A)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B)三百公尺至五百公尺間(C)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D)五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102年1月14日【公布日期】民國102年1月30日第7條之2(逕行舉發與例外)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一、闖紅燈或平交道。   二、搶越行人穿越道。   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   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   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行政處分若以其內容為分類標準區分下列何者為非?(A)通知(B)下令(C)形成(D)確認

【評論內容】請問共有哪些分類標準, 謝謝!

【評論主題】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及分配辦法,其有關市區道路部分之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哪一單位辦理之?(A)財政部(B)內政部(C)經濟部(D)外交部

【評論內容】公路法: 第27條(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及其費率等)  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二十五。   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及分配辦法,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定之;其有關市區道路部分之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之。

【評論主題】指任何人為飛航目的登上航空器時起,至所有人離開該航空器時止,於航空器運作中發生之事故,直接對他人或航空器上之人,造成死亡或傷害,或航空器遭受實質損害或失蹤。稱之為?(A)航空器失事(B)航空器意外事件

【評論內容】民用航空法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14日 【公布日期】民國101年1月4日 十七、航空器失事:指自任何人為飛航目的登上航空器時起,至所有人離開該航空器時止,於航空器運作中所發生之事故,直接對他人或航空器上之人,造成死亡或傷害,或使航空器遭受實質上損害或失蹤。 十八、航空器重大意外事件:指自任何人為飛航目的登上航空器時起,.....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交通法規常與其他法規有互補之關係,下列何者未有明文交通事項規定?(A)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B)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C)華僑回國投資條例(D)動產擔保交易法(E)民事訴訟法

【評論內容】最佳解!朴琳 大一下 (2013/01/12 10:11):讚4人交通法規與其他法規有配合適用,互為補充之關係.其他法規中明文規定有交通事項者:1.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2.外國人投資條例3.華僑回國投資條例4.社會秩序維護法5.動產擔保法6.民事訴訟法未規定有交通事項,但公營交通事業亦適用其規定者1.國營事業管理法2.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摘錄自:交通行政大意課本

【評論主題】行政法規上之救濟,通常經由何種方式提起?(A)訴願(B)請願(C)民事訴訟(D)刑事訴訟

【評論內容】不好意思, 謝謝南宏更正喔! 謝南宏02/19 23:29:59:回應你收錄的試題:考選部此題答案為B答A者也給分點這裡觀看

【評論主題】地方營、民營鐵路之興建,經核准備案後,應依所定期限送請立案,未依核定期限申請立案者,將會如何處分?(A)交通部將逕行立業(B)交通部廢止其籌辦,並報請行政院備案(C)行政院處以罰緩(D)交通部處以罰緩

【評論內容】第29條(地方營民營鐵路興建應備文書)  地方營、民營鐵路之興建,經核准備案後,應依所定期限,將左列文書,送請交通部立案,發給執照,方得施工。未依核定期限申請立案者,應由交通部廢止其籌辦,並報請行政院備案:   一、路.....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鐵路法之規定,橫越電化鐵路之電力、通信等線路,低於電車線電壓者,應在何處穿過?(A)鐵路上(B)鐵路下(C)鐵路上、下皆可(D)電車線上

【評論內容】第58條(電化鐵路電力、通信等線路安全措施)  橫越電化鐵路之電力、通信等線路,應依左列規定:   一.低於電車線電壓之電力、通信或其.....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鐵路法之規定,對於所有人不明之運送物、寄存品或遺留物,鐵路機構應:(A)定期捐贈慈善機構(B)視同廢棄物處理(C)公告招領(D)送交警察局

【評論內容】第53條(所有人不明物之公告招領及所有權取得)  對於所有人不明之運送物、寄存品或遺留物,鐵路機構應公告招領。經公告一年後仍無權利人領取時,鐵路機構即.....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鐵路法之規定,運送物喪失,可向下列何者請求賠償?(A)鐵路機構(B)交通部(C)運送司機(D)司法院

【評論內容】第51條(運送物交付及賠償責任)  運送物逾交付期間一個月仍未交付時,託運人得視同喪失,向鐵路機構請求賠償。但未能交付之原因.....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鐵路法之規定,運送物之名稱、性質或數量,如鐵路機構對託運人之申報有疑義時,得按驗之;檢驗不符,因而致運費不足者,補收多少差額?(A)5 倍以下(B)4 倍以下(C)3 倍以下(D)2 倍以下

【評論內容】第49條(補收票價運費)  旅客無票乘車或持用失效乘車票,應補收票價;如無正當理由者,並得加收百分之五十之票價。   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鐵路法之規定,地方營及民營鐵路機構,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多少百分比時,其超過額之全數,應用以擴充或改良設備?(A)50%(B)60%(C)40%(D)25%

【評論內容】第42條(地方營民營鐵路分配盈餘之限制)  地方營及民營鐵路機構,非攤提全路建築及設備折舊後,不得分配盈餘; 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二十五時,其超過額之全數,應.....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有關鐵路使用土地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鐵路規劃興建或拓寬時,應勘定路線寬度,商同當地地政機關編為鐵路使用地(B)前述使用地在已實施都市計畫地區者,應先行辦理都市計畫之變更(C)前述使用地為私有土

【評論內容】第7條(鐵路需用土地徵收)  鐵路需用土地,得依土地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徵收之。   鐵路規畫興建或拓寬時,應勘定路線寬度,商同當地地政機關編為鐵路使用地;該使用.....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地方營、民營、專用鐵路未經核准而興建、延長、移轉或經營者,處:(A)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緩(B)拘役或科或併科六百萬元以下罰金(C)拘役或科或併料一千萬元以下罰金(D)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

【評論內容】第66條(罰則) 地方營、民營、專用鐵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而興建、延長、移轉或經營者。   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經履勘核准而營運者。   三、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未經核定或未依核定實施運價者。   四、非因不可抗力而停止營運者。.....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何種定價法也被稱為雷姆西定價法 (Ramsey pricing) ?(A)最大利潤定價法(B)邊際成本定價法(C)次佳定價法(D)平均成本定價法

【評論內容】雷姆西定價法: 是以業者有合理正常利潤下求取社.....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在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中,大眾運輸事業補貼由相關機關辦理,請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鐵路運輸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B)船舶運送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C)公路汽車客運業: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評論內容】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公布日期】101.12.06 【公布機關】交通部 第3條   大眾運輸事業補貼由下列機關辦理:   一、市區汽車客運業: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二、公路汽車客運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三、鐵路運輸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四、船舶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根據商港法之規定,商港公共基礎設施之興建維護費用,是由下列何種經費來源支付?(A)自由貿易港區基金(B)航商自籌經費(C)航港建設基金(D)海運安定基金

【評論內容】比較:商港法【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6日【公布日期】民國100年12月28日第12條(收取商港服務費)【相關罰則】§72 為促進國際商港建設及發展,航港局應就入港船舶依其總噸位、離境之上下客船旅客依其人數及裝卸之貨物依其計費噸量計算,收取商港服務費,全部用於國際商港建設。

【評論主題】27 遊覽車客運業使用車輛之車齡逾幾年時,不得行駛經公路主管機關公告管制之山區公路?(A)十年(B)十二年(C)十五年(D)二十年

【評論內容】比較: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公布日期】101.11.09【公布機關】交通部 第13條 汽車運輸業增添車輛申請新領營業車輛牌照時,限用未曾請領牌照之新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規定:  一、專辦交通車得使用車齡不超過七年之車輛。

【評論主題】19 民用航空運輸業自民航局發給許可證之日起,應於多久時間內開始營業?(A)二十四個月內(B)十二個月內(C)六個月內(D)三個月內

【評論內容】Chue Yeah Fong 國一上 (2012/12/14 20:50):讚12人讚!開始月份好幾十種如果你要一個一個背沒效率所以只要把特例挑出來就很省事交通部核准特許後(除了商港的那兩個由航港局特許,其餘全都是轉呈至交通部給予特許)若不在期限內開始,則將其特許撤銷之!公路一個月 民航24個月,空廚,地勤,普通航空12個月(航空六業還要加個開業後連續六個月停業)糟糕,我忘記還有個空廚了,空廚業這條很麻煩,因為他根本是直接說[適用地勤業之法條](民航法第七十七條)所以很多人都會忘了空廚業,連我自己都忘記了,所以特例有五個其餘全都是六個月(按照公司法),這樣的背法輕鬆多了!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者不是交通部公路總局之掌理事項?(A)省道之養護(B)國道之養護(C)汽車運輸業管理(D)駕駛人安全訓練

【評論內容】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立法院制定全文二十一條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總統公布第二條  (掌理事項)     交通部公路總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公路長期年度與專案工程之規劃、勘查、測量、環評、工程標準之編訂、收費公路計畫及管理事項。  二、公路新闢與改善工程及房屋建築工程事項。 三、省道及重要縣、鄉道之養護、督導、改善工程之設計施工、景觀、交通工程之策劃及設置事項。 四、公路用地之收購、撥用、管理及產業管理事項。    五、公路工程機械業務之策劃與調配、材料管理、維護、保養、存儲及採購事項。 六、公路監理設施計畫、汽車運輸業管理、車輛技術安全與車牌行照管理、駕駛人安全訓練及駕駛人管理事項。  七、汽機車違規裁罰、申訴、路邊稽查及代辦稽徵稅費等事項。    八、其他有關公路工程及監理行政事項。

【評論主題】19 民用航空運輸業自民航局發給許可證之日起,應於多久時間內開始營業?(A)二十四個月內(B)十二個月內(C)六個月內(D)三個月內

【評論內容】Chue Yeah Fong 國一上 (2012/12/12 19:19):讚4人讚!其實特例就四個除了陳先生說的那三個再加上公路的1個月就是法規中的特例開始月份,其餘全都六個月!

【評論主題】16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為何?(A)行政處分(B)法規命令(C)行政規則(D)行政契約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 第159 條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一 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二 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評論主題】18 依商港法之規定,為促進國際商港建設及發展,航港局應就入港船舶依其總噸位、離境之上下客船旅客依其人數及裝卸之貨物依其計費噸量計算,收取何種費用?(A)商港使用費(B)商港建設費(C)商港服務費(D

【評論內容】商港法【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6日【公布日期】民國100年12月28日第12條(收取商港服務費)【相關罰則】§72  為促進國際商港建設及發展,航港局應就入港船舶依其總噸位、離境之上下客船旅客依其人數及裝卸之貨物依其計費噸量計算,收取商港服務費,全部用於國際商港建設。  前項商港服務費之費率及收取、保管、運用辦法,由航港局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商港服務費應繳交航港建設基金。  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與公民營事業機構向不特定之商港設施使用人收取港埠業務費之項目及費率上限,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時,亦同。

【評論主題】7 下列何一時限,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A)自任何人為飛航目的登上航空器時起,至所有人離開該航空器時止(B)自航空器起飛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禁止使用時起至所有人離開該

【評論內容】民用航空法【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14日【公布日期】民國101年1月4日第43條之2(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禁止使用)【相關罰則】§102  航空器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禁止使用時起至開啟艙門止,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  前項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種類及其禁止使用規定,由民航局公告之。

【評論主題】27 遊覽車客運業使用車輛之車齡逾幾年時,不得行駛經公路主管機關公告管制之山區公路?(A)十年(B)十二年(C)十五年(D)二十年

【評論內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公布日期】101.11.09 【公布機關】交通部第86條   遊覽車客運業,應遵守下列規定:七、出廠逾十年之遊覽車應隨車攜帶合法汽車修理業出具之四.....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 民用航空運輸業自民航局發給許可證之日起,應於多久時間內開始營業?(A)二十四個月內(B)十二個月內(C)六個月內(D)三個月內

【評論內容】最佳解!陳宏盈 高三下 (2012/12/05 14:41):讚23人讚!提供個人的小整理... 1.民用航空運輸業.....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每年應將大眾捷運系統狀況、營業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了後,幾個月內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A)一個月(B)二個月(C)三個月(D)六個月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 【修正日期】民國93年4月27日 【公布日期】民國93年5月12日 第35條(營運情況之報備)【相關罰則】第一項、第二項~§51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依左列規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一、營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9 依鐵路法第51條之規定,運送物逾交付期間幾個月仍未交付時,託運人得視同喪失,向鐵路機構請求賠償?(A)一個月(B)二個月(C)三個月(D)六個月

【評論內容】第51條(運送物交付及賠償責任)  運送物逾交付期間一個月仍未交付時,託運人得視同喪失,向鐵路機構請求賠償。但未能交付之原因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 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之費率,依停車場法第17條規定,得採計時累進方式收費。其採計時收取者,得以多少時間為計費單位?(A)二十分鐘(B)三十分鐘(C)四十分鐘(D)一小時

【評論內容】停車場法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6月10日 【公佈日期】民國100年6月29日第17條(路外公共停車場之費率及收費方式)【相關罰則】第二項~§37 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之費率,應依第三十一條規定定之;其停車費以計.....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 交通事業人員採資位、職務分立制。副長級以上資位之取得規定如何?(A)須經交通行政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及格(B)須經甄審合格(C)須經交通行政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及格及甄審合格(D)須經升資甄審合格

【評論內容】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92年5月2日 【公布日期】民國92年5月28日 第5條(資位取得方式).....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1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年終考績被列為丁等者,有何法律效果?(A)減俸(B)留原俸級(C)免職(D)降等

【評論內容】第六條年終考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分數如左:甲等:八十分以上。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丁等:不滿六十分。考列甲等之條件,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列丁等:一、挑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二、不聽指揮,破壞紀律,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三、怠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四、品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評論主題】33 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行政執行自行政處分確定之日起,幾年內若未執行者,即不再執行?(A)三年(B)五年(C)六年(D)十年

【評論內容】比較:行 政 罰 法第 27 條 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評論主題】46 交通事業人員年終考成及另予考成,以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考列丁等之規定如何?(A)不滿八十分者(B)不滿七十分者(C)不滿六十分者(D)不滿五十分者

【評論內容】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民國91年06月26日公布第5條年終考成及另予考成,以一百分為滿分,除採存分制者外,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分數及獎懲,規定如下:一、甲等:八十分以上。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 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丁等:不滿六十分。二、年終考成考列甲等者,晉薪級一級,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至本資位最高級者或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法規規定不得再晉級者,給與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2 行為人於大眾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內飲食,處行為人罰鍰新臺幣若干?(A)一千元以上七千元以下(B)一千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C)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元以下(D)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 【修正日期】民國93年4月27日 【公布日期】民國93年5月12日 第50條(罰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一、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   二、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   三、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   四、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   五、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害其執行職務。   六、滯留於不提供載客服務之車廂,不聽勸止。   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   八、未.....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關於汽車運輸業之營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汽車運輸業為維持正常營運之短期需要,得租用同業營業車輛營運,租期以六個月為限(B)各類汽車貨運業之營運路線及區域,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

【評論內容】第8條  汽車運輸業自領得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之日起,公路汽車客運業或汽車路線貨運業自領得營運路線許可證之日起,均應於一個月內開始營業或通車營運,並檢附公會核發之有效會員證影本報請公路主管機關備查o 除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得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俟其原因消失後即開始營業或通車營運外,逾期廢止其汽車運輸業執照,並吊銷其全部營業車輛牌照或廢止其營運路線許可證。

【評論主題】關於汽車運輸業之營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汽車運輸業為維持正常營運之短期需要,得租用同業營業車輛營運,租期以六個月為限(B)各類汽車貨運業之營運路線及區域,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

【評論內容】第10條  汽車運輸業之客、貨運價,由汽車運輸業同業公會暨相關之工會按汽車運輸業客、貨運價準則共同擬訂,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非經核准,不得調整。  前準則,由交通部定之。

【評論主題】依公路法規定,汽車運輸業自領得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之日起,公路汽車客運業自領得營運路線許可證之日起,均應於多久內開始營業或通車營運?(A)一個月(B)六個月(C)三個月(D)二個月

【評論內容】第40條(發給執照後開始營業之期限等)  汽車運輸業自領得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之日起,公路汽車客運業自領得營運路線許可證之日起,均應於一個月內開始營業或通車營運。

【評論主題】關於汽車運輸業之營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汽車運輸業為維持正常營運之短期需要,得租用同業營業車輛營運,租期以六個月為限(B)各類汽車貨運業之營運路線及區域,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

【評論內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公布日期】101.11.09【公布機關】交通部第14條  汽車運輸業為維持正常營運之短期需要,租用同業營業車輛營運,租期六個月為限,由同業雙方將租用事由、期限、數量、廠牌、年分、型式、連同租車契約副本,報請各該公路主管機關核准,方得實施。  前項租車屬於公路或市區汽車客運業者,應於車上懸掛或張貼顯明之租用標識。其行駛路線跨越省、市轄區者,應由受理租用之公路主管機關函徵相對公路主管機關同意。如因假日、年節或慶典活動期間疏運旅客而臨時  租用者,應於實施前函送對方查照。

【評論主題】依據商港港埠管理規則,下列何者非屬商港之棧埠業務範圍?(A)倉棧業務(B)裝卸業務(C)船舶修繕業務(D)旅客服務業務

【評論內容】廢:商港棧埠管理規則【公布日期】101.08.22【公布機關】交通部 (已廢除喔)第2條  商港之棧埠業務範圍如左:  一、裝卸業務。  二、倉棧業務。  三、拖、駁船業務。  四、船舶理貨業務。  五、旅客服務業務

【評論主題】依據商港港埠管理規則,下列何者非屬商港之棧埠業務範圍?(A)倉棧業務(B)裝卸業務(C)船舶修繕業務(D)旅客服務業務

【評論內容】商港法【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2月6日【公布日期】民國100年12月28日第23條之2(棧埠管理規則之訂定)  在商港區域內經營有關貨物裝卸、倉儲、駁運作業、服務旅客等棧埠管理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評論主題】抗拒依法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之稽查,因而引起傷害或死亡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如何處罰?(A)吊銷其駕駛執照,三年內不得再考領(B)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C)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102年1月14日【公布日期】民國102年1月30日第61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駕車犯罪)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一、利用汽車犯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二、抗拒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之稽查,因而引起傷害或死亡。  三、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之警察。  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前項第二款、第三款情形之一者,並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管制規則,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記違規點數三點;致人重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  第一項第一款情形,在判決確定前,得視情形暫扣其駕駛執照,禁止其駕駛。

【評論主題】下列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之年齡資格,何者為誤?(A)職業駕照年滿二十歲(B)普通汽車駕照最高不得超過六十歲(C)普通汽車駕照年滿十八歲(D)輕型機車駕照年滿十八歲

【評論內容】第 52 條汽車駕駛執照自發照之日起每滿六年換發一次,汽車駕駛人應於有效期間屆滿前後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但年滿六十歲之職業駕駛人經依第六十四條之一規定體格檢查判定合格者,換發有效期間一年之新照,或於原領職業駕駛執照以每年加註方式延長有效期間,至年六十五歲止。逾六十五歲之職業駕駛人,前一年內未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且依第六十四條之一規定體格檢查判定合格者,得換發有效期間一年之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或於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以每年加註方式延長有效期間,至年六十八歲止。

【評論主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一四條規定連續駕車不得超過幾小時?(A)八小時(B)九小時(C)六小時(D)七小時

【評論內容】比較: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公布日期】102.07.22 【公布機關】交通部 第19條之2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其調派駕駛勤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   二、連續駕車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十五分鐘。但因工作具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者,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其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四十五分鐘。   三、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十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但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八小時以上,一週以二次為限,並不得連續為之。

【評論主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一四條規定連續駕車不得超過幾小時?(A)八小時(B)九小時(C)六小時(D)七小時

【評論內容】第114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   一、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   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ㄧ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三以上。   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   四、患病影響安全駕駛。   五、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請領執業登記證,或雖已領有而未依規定放置車內指定之插座。

【評論主題】關於低成本航空公司與傳統航空公司營運策略之差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低成本航空公司多為單一機型(B)低成本航空公司以點對點直飛航線為主(C)低成本航空公司航空器使用率較低(D)傳統航空公司主要機場

【評論內容】低成本航空公司(Low Cost Airline / Carrier、No Frill Airline 或 Budget Airline)又稱為廉價航空公司或低價航空公司,指的是將營運成本控制得比一般航空公司較低的航空公司型態。

廉價航空公司既然以低價為賣點,在營運上就會儘可能降低成本,通常有下列幾種方式。

降低營業成本飛行行程路線以中短程為主,多為鄰近地區機隊單一化:採購飛機的機種統一化,避免多種機種。就中短途航線來說,通常以空中巴士A320系列或波音737系機種為主。機隊單一化後,購機價格可較低廉,且後續的保養維修單純,以降低成本。機隊單一化後,可減少機組人員訓練時間並降低訓練費用,亦方便調度。減少使用大型機場,改使用城市周邊的小型機場,以節省機場使用...

【評論主題】下列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之年齡資格,何者為誤?(A)職業駕照年滿二十歲(B)普通汽車駕照最高不得超過六十歲(C)普通汽車駕照年滿十八歲(D)輕型機車駕照年滿十八歲

【評論內容】(B)名  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 修正第六十條      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者,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年齡:   (一)考領普通駕駛執照、輕型或普通重型機器腳      踏車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依據公路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並不適當?(A)汽車貨運業: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B)原則上而言,非中華民國國民或法人,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投資經營汽車運輸業(C)我國公路運輸業,可以大別為自用與營

【評論內容】公路法  第36條(民營原則)  汽車運輸業之經營,除邊疆及國防重要路線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經營外,應開放民營。但國民無力經營時,由政府經營之。

【評論主題】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經核准籌設後,如因特殊情形未能如期籌備完成者,得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展期,其期間以?個月為限,逾期撤銷核准 (A)三個月 (B)一個月 (C)六個月 (D)二個月

【評論內容】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公布日期】100.06.30【公布機關】交通部第4條  經核准籌設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應自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籌設完成,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後,填具立案申請書,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立案,發給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始得營業。第5條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經核准籌設後,如因特殊情形未能如期籌備完成時,得報請公路主管機關展期,其期間六個月為限,逾期撤銷核准。第6條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應自核准立案之日一個月內領取營業執照開始營業,並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備查。逾期不開業者,撤銷其營業執照。

【評論主題】公路營業汽車的營運種類中,不包括何者?(A)計程車客運服務業(B)汽車貨運業(C)小客車租賃業(D)計程車客運業

【評論內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公布日期】101.11.09【公布機關】交通部第2條  汽車運輸業依下列規定,分類營運:  一、公路汽車客運業:在核定路線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  二、市區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  三、遊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遊覽車包租載客為營業者。  四、計程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者。  五、小客車租賃業:以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  六、小貨車租賃業:以小貨車或小客貨兩用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  七、汽車貨運業: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  八、汽車路線貨運業:在核定路線內,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  九、汽車貨櫃貨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聯結車運送貨櫃貨物為營業者。  前項汽車運輸業營運路線或區域,公路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變更

【評論主題】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國內包機應於預計起飛前多久檢附申請書、包機合約副本報請民航局核准?(A)三個工作日 (B) 七個工作日 (C)十個工作日 (D)十五個工作日

【評論內容】謝謝李興忠, 好細心, 題目是問國內包機, 不好意思, 我貼錯ㄌo  還好, 剛查過, 國內也是10個工作日o

【評論主題】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國內包機應於預計起飛前多久檢附申請書、包機合約副本報請民航局核准?(A)三個工作日 (B) 七個工作日 (C)十個工作日 (D)十五個工作日

【評論內容】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公布日期】99.06.11【公布機關】交通部第16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國際客貨運包機,應於預計起飛前十工作日檢附申請書(如附件四)及包機合約副本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始可飛航。  傷患運送及其他緊急事件包機,得不受前項所訂工作日之限制。

【評論主題】交通部涉何單位掌理關於郵政之規劃核議事項?(A)郵政司(B)郵電司(C)總務司(D)路政司

【評論內容】最佳解!答案應為郵電司@@朴琳 高三下 (2013/01/11 12:53):讚2人 第6條(郵電司之職掌)  郵電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郵政規劃之核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