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anne Lee】評論
請問乙為何錯, 謝謝!
【Amy Lee】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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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_月】評論
(1)和解並沒有所謂強制和解 ,和解是於訴訟進行中,法官認為有調停紛爭的可能,會盡可能以中間人立場讓雙方當事人試行和解,以避免往後漫長而複雜的訴訟程序,對雙方都比較有利,當然和解除了訴訟上和解,當事人雙方也可於訴訟外進行私下和解,但此種和解不具有確定判決效力,只能算是一種雙方契約共識!!而和解是於訴訟終結前任何訴訟期間都可以為之!!合解成功效力等同確定判決!!(2)調解部分,的確有強制調解於任意調解,強制調解釋法官於第一審終結辯論前或於進入訴訟前,認為此事件是屬簡易訴訟案件或是按件較單純,會於訴訟前強制開調解庭,試著調解雙方當事人,以避免雙方進入冗長的訴訟程序中!!任意調解顧名思義是在訴訟開始前由雙方當事人或其中一造提出申請於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於法院調解庭調解,調解成功後,將調解書送往法院經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具有同樣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