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oanne Le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公布日期】101.12.06【公布機關】交通部第3條 大眾運輸事業補貼由下列機關辦理: 一、市區汽車客運業: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二、公路汽車客運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三、鐵路運輸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四、船舶運送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五、載客小船經營業:由小船主管機關辦理;小船主管機關為航政主管機關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六、用航空運輸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前項補貼,得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其委任事項及法規依據,應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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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公布日期】101.12.06 【公布機關】交通部 第3條 大眾運輸事業補貼由下列機關辦理: 一、市區汽車客運業: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二、公路汽車客運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三、鐵路運輸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四、船舶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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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公布日期】101.12.06 【公布機關】交通部 第3條 大眾運輸事業補貼由下列機關辦理: 一、市區汽車客運業: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二、公路汽車客運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三、鐵路運輸業: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四、船舶運.....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