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公路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並不適當?
(A)汽車貨運業: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
(B)原則上而言,非中華民國國民或法人,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投資經營汽車運輸業
(C)我國公路運輸業,可以大別為自用與營業兩種
(D)汽車運輸業之經營,以國營及地方營為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0909
統計:A(4),B(24),C(24),D(444),E(0)
用户評論
【用戶】Joanne Le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公路法 第36條(民營原則) 汽車運輸業之經營,除邊疆及國防重要路線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經營外,應開放民營。但國民無力經營時,由政府經營之。
【用戶】Joanne Le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公路法 第36條(民營原則) 汽車運輸業之經營,除邊疆及國防重要路線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經營外,應開放民營。但國民無力經營時,由政府經營之。
【用戶】藍水靈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D)汽車運輸業之經營,以國營及地方營民營為原則我知道D選項錯了,但是B選項是對的嗎?我怎麼有印象外國人可以辦理租車業之類的呢....我法條搞混了啦QQ
【用戶】Joanne Le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公路法 第36條(民營原則) 汽車運輸業之經營,除邊疆及國防重要路線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經營外,應開放民營。但國民無力經營時,由政府經營之。
【用戶】藍水靈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D)汽車運輸業之經營,以國營及地方營民營為原則我知道D選項錯了,但是B選項是對的嗎?我怎麼有印象外國人可以辦理租車業之類的呢....我法條搞混了啦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