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公路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並不適當?
(A)汽車貨運業: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
(B)原則上而言,非中華民國國民或法人,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投資經營汽車運輸業
(C)我國公路運輸業,可以大別為自用與營業兩種
(D)汽車運輸業之經營,以國營及地方營為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0909
統計:A(4),B(24),C(24),D(444),E(0)

用户評論

【用戶】Joanne Le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公路法  第36條(民營原則)  汽車運輸業之經營,除邊疆及國防重要路線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經營外,應開放民營。但國民無力經營時,由政府經營之。

【用戶】Joanne Le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公路法  第36條(民營原則)  汽車運輸業之經營,除邊疆及國防重要路線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經營外,應開放民營。但國民無力經營時,由政府經營之。

【用戶】藍水靈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D)汽車運輸業之經營,以國營及地方營民營為原則我知道D選項錯了,但是B選項是對的嗎?我怎麼有印象外國人可以辦理租車業之類的呢....我法條搞混了啦QQ

【用戶】Joanne Le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公路法  第36條(民營原則)  汽車運輸業之經營,除邊疆及國防重要路線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經營外,應開放民營。但國民無力經營時,由政府經營之。

【用戶】藍水靈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D)汽車運輸業之經營,以國營及地方營民營為原則我知道D選項錯了,但是B選項是對的嗎?我怎麼有印象外國人可以辦理租車業之類的呢....我法條搞混了啦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