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鐵路法之規定,運送物之名稱、性質或數量,如鐵路機構對託運人之申報有疑義時,得按驗之;檢驗不符,因而致運費不足者,補收多少差額?
(A)5 倍以下
(B)4 倍以下
(C)3 倍以下
(D)2 倍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7717
統計:A(99),B(2223),C(47),D(8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運輸系統管理、總則、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尚未通過)

用户評論

Joanne Lee】評論

第49條(補收票價運費)  旅客無票乘車或持用失效乘車票,應補收票價;如無正當理由者,並得加收百分之五十之票價。  運送物之名稱、性質或數量,如鐵路機構對託運人之申報有疑義時,得檢驗之;檢驗不符,因而致運費不足者,補收四倍以下之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