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阿仁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第52條(運送物寄託於倉庫及以倉單代替交付)運送物因不可歸責於鐵路機構的事由,不能交付時,鐵路機構得代為寄託於倉庫,並以倉單代替運送物的交付;其費用由運送物所有人負擔。 前項規定,對於超過領取期間未領取的運送物適用之。
【用戶】林宇仁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第52條(運送物寄託於倉庫及以倉單代替交付)運送物因不可歸責於鐵路機構的事由,不能交付時,鐵路機構得代為寄託於倉庫,並以倉單代替運送物的交付;其費用由運送物所有人負擔。 前項規定,對於超過領取期間未領取的運送物適用之。
【用戶】林宇仁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第52條(運送物寄託於倉庫及以倉單代替交付)運送物因不可歸責於鐵路機構的事由,不能交付時,鐵路機構得代為寄託於倉庫,並以倉單代替運送物的交付;其費用由運送物所有人負擔。 前項規定,對於超過領取期間未領取的運送物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