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iapelan】評論
鐵路法§ 29
【阿仁】評論
第29條(地方營民營鐵路興建應備文書)地方營及民營鐵路的興建,經核准備案後,應依所定期限,將下列文書,送請交通部立案,發給執照,方得施工。未依核定期限申請立案者,應由交通部廢止其籌辦,並報請行政院備案: 一、路線實測平、剖面圖及說明。 二、各項工程與機車車輛圖式及說明。 三、全部工程分段實施計畫。 四、資本總額、已收款數及餘款續收期限。 五、管理組織系統;民營者應附具公司章程、股東名簿及董、監事、經理人名冊。
【楊孟霖】評論
第29條(地方營民營鐵路興建應備文書)地方營及民營鐵路的興建,經核准備案後,方得施工。實各、機分資、餘管、民未依核定期限申請立案者,應由交通部廢止其籌辦,並報請行政院備案。
【林宇仁】評論
第29條(地方營民營鐵路興建應備文書)地方營及民營鐵路的興建,經核准備案後,應依所定期限,將下列文書,送請交通部立案,發給執照,方得施工。未依核定期限申請立案者,應由交通部廢止其籌辦,並報請行政院備案: 一、路線實測平、剖面圖及說明。 二、各項工程與機車車輛圖式及說明。 三、全部工程分段實施計畫。 四、資本總額、已收款數及餘款續收期限。 五、管理組織系統;民營者應附具公司章程、股東名簿及董、監事、經理人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