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評論
形式效用(form utility)– 企業把原料或零件組合在一起,而創造了某種形式供人使用。 地點效用(place utility)– 行銷活動將產品運送到恰當的地點讓消費者方便購買或使用。 時間效用(time utility)– 行銷活動讓消費者在恰當的時間取得產品。 資訊效用(information utility)– 經由產品包裝上的說明、廣告以及人員銷售等,行銷活動將產品資訊傳達給消費者。 擁有權效用(possession utility)– 當消費者接受某樣產品的價格以及付款條件,在購買後,他們就有了該產品的擁有權,可以合法的占有及使用該產品。資料來源:網路 ,授課教師-陳家和http://logistics.iem.yzu.edu.tw/ChiaHo/teaching%20material/%E8%A1%8C%E9%8A%B7%E5%AD%B8-%E7%AC%AC1%E7%AB%A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