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 雇主對於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
(A) 七十五分貝
(B) 八十分貝
(C) 八十五分貝
(D) 九十分貝 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工作場所,應採取下列聽力保護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一、噪音監測及暴露評估。 二、噪音危害控制。 三、防音防護具之選用及佩戴。 四、聽力保護教育訓練。 五、健康檢查及管理。 六、成效評估及改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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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ZHO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設施規則第 300-1 條雇主對於勞工八...

【用戶】saychiii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根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1條,雇主對於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50%之工作場所,應採取聽力保護措施做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