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下列關於公務員懲戒審議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A)審議程序關於迴避、送達、期日、期間,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
(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案件,必要時得請有關機關為必要之說明
(C)被付懲戒人死亡者,應為不受理之議決
(D)被付懲戒人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期間內提出申辯書,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得逕為議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3943
統計:A(337),B(26),C(48),D(7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提起再審事由、再審議 34、再審議

用户評論

Andy Liu】評論

是刑訴不是行政訴訟法

林志遠】評論

第 29 條 審議程序關於迴避、送達、期日、期間、人證、通譯、鑑定及勘驗,準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

欣怡娃娃】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

我要天天 吃肉 打咚咚】評論

請協助,此法已刪除http://vip./item-%E3%80%90%E5%B7%B2%E5%88%AA%E9%99%A4%E3%80%9131+%E5%85%AC%E5%8B%99%E5%93%A1%E6%87%B2%E6%88%92%E5%A7%94%E5%93%A1%E6%9C%83%E4%B9%8B%E5%AF%A9%E8%AD%B0%E7%A8%8B%E5%BA%8F%EF%BC%8C%E9%97%9C%E6%96%BC%E8%BF%B4%E9%81%BF%E3%80%81%E9%80%81%E9%81%94%E3%80%81%E6%9C%9F%E6%97%A5%E3%80%81%E6%9C%9F%E9%96%93%E3%80%81%E4%BA%BA%E8%AD%89%E3%80%81%E9%80%9A..-168710.htm#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