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公文之「速明」系指希望受文機關辦理之速別,共有三種,下列何者有誤?
(A)超速件
(B)最速件
(C)速件
(D)普通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8552
統計:A(3366),B(59),C(49),D(15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文、公文、其他公文:其他因辦理公務需要之文書

用户評論

【用戶】Vivin W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第 34 條 各類公文之處理時限如下:一般公文:(一) 最速件:一日。(二) 速件:三日。 (三) 普通件:六日。(四) 限期公文: 1. 來文或依其他規定訂有期限之公文,應依其規定期限辦理。2. 來文訂有期限者,如收文時已逾文中所訂期限者,該文得以普通件處理時限辦理。 3. 變更來文所訂期限者,須聯繫來文機關確認。 (五) 涉及政策、法令或需多方會辦、分辦,且需三十日以上方可辦結之複雜案件,得申請為專案管制案件。 (六) 專案管制案件或其他特殊性案件之處理時限,各機關得視事實需要自行訂定。

【用戶】Ruting Ya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我也笑了

【用戶】Green Che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速明" ==是甚麼東東?有人可以說明一下嗎?

【用戶】liontoheart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應該是速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