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依據司法院解釋,關於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權利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憲法增修條文之明文肯認,國家有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之義務
(B)屬原住民族之集體權,身為成員之個別原住民,並不享有依循傳統文化生活之獨立的憲法上權利
(C)國家法律若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權利有保護不足之處,國家應負有積極修法之義務
(D)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權利若與生態環境之保護產生衝突時,國家應為妥適調和,必要時非不得限制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權之行使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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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dddddyy】評論

釋字803並未處理個人是否可主張集體權之爭議。然而,大法官似認原住民傳統文化權除了是集體權以外,亦為個人原住民之基本權節錄自釋字803理由書

不純正工程人員】評論

111憲判17擷取理由:憲法權利:原住民(族)身分認同權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人格權作為個人人格的基礎,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為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基本人權之一,其中包括原住民身分認同權(本庭111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參照)。另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及第12項前段之規定,國家應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之語言及文化,並就其教育文化等事項予以適當之保障扶助。是由憲法第22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及第12項前段之規定整體觀察,受憲法保障之原住民身分認同權,除保障個別原住民之身分認同外,亦包括各原住民族之集體身分認同。→B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