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關總統之特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之刑事豁免權僅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而非總統就其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
(B)擔任總統職位之個人,原則上不得拋棄總統之刑事豁免權
(C)為避免影響總統職權之行使,總統基於刑事豁免權,可拒絕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
(D)總統依其國家機密特權,就國家機密事項於刑事訴訟程序應享有拒絕證言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6019
統計:A(76),B(84),C(1220),D(116),E(0)

用户評論

林蘭蕙】評論

釋字第627號解釋:一、總統之刑事豁免權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此係憲法基於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內肩負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之特殊身分所為之尊崇與保障,業經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在案。依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意旨,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乃在使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能為刑事上訴究,並非完全不適用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罰規定,故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而非總統就其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是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係指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於總統任職期間,就總統...

LaLa Chen】評論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亦不及於總統於他人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