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行政院院會於今年五月通過「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此後將幼稚園和托兒所統稱為幼兒園。依據這項草案,收托幼兒20人以下的幼兒園,必須設置教保人員2到3人;收托幼兒20人以上的幼兒園,若幼兒年齡為2到3歲,應是每增加多少名幼兒,就該增聘1名教保人員?
(A)5人
(B)10人
(C)15人
(D)20 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4918
統計:A(424),B(1285),C(314),D(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兒照法、中教司業務執掌及國教司業務執掌、幼兒園行政

用户評論

【用戶】內許任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幼兒園除公立學校附設者及分班免置園長外,應置下列專任教保服務人員:一、園長。二、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幼兒園及其分班除園長外,應依下列方式配置教保服務人員:一、招收二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八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九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第一項但書所定情形,其教保服務人員之配置亦同。

【用戶】劉卉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建議刪除

【用戶】Wan Ting Tsou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建議刪除

【用戶】劉卉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什麼時候才要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