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在「兒童教育及照顧法」中,規定幼兒園及其分部(班)合計收托幼兒多少人以上就應專置社工人員和護理人員各一人?
(A)一百人
(B)一百五十人
(C)二百人
(D)三百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06044
統計:A(139),B(259),C(1587),D(135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中教司業務執掌及國教司業務執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人格

用户評論

【用戶】李米妮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幼兒照顧及教育法1000610第十八條幼兒園及其分班合計招收幼兒總數六十人以下者,得以特約或兼任方式置護理人員;六十一人至二百人者,應以特約、兼任或專任方式置護理人員;二百零一人以上者,應置專任護理人員一人以上。但國民中、小學附設之幼兒園,其校內已置有專任護理人員者,得免再置護理人員。 幼兒園得視需要配置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及社會工作人員。 

【用戶】亭諭黃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要201人以上c的答案只有200人應以特約、兼任或專任方式置護理人員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用戶】佘怡靜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題目丁法規名稱是否也應更改成《幼兒教育及照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