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一律不得於夜間為之
(B)其執行須俟行政處分確定後方得為之
(C)義務人死亡時,得逕對其遺產執行之
(D)義務人顯有逃匿之虞者,得暫予留置三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2247
統計:A(57),B(531),C(4452),D(10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給付之訴、禁奢條款、訴願標的

用户評論

Mk】評論

(B)其執行須俟行政處分確定後方得為之 ----------(X)

】評論

補充一下b相關的法條 行政程序法127第四項公法上不當得利的返還,未確定前,不得移送行政執行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A)一律不得於夜間為之 = 不得於夜間為之,但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者,不在此限。(B)其執行須俟行政處分確定後方得為之 = 逾期仍不履行,即可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D) 義務人顯有逃匿之虞者,得暫予留置24小時。補充= 管收期限,自管收之日起算,不得逾三個月。

張洋】評論

第 15 條   義務人死亡遺有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