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李懿修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九十八年修訂的特教法中已將第二十八條中的"各級學校皆應對每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IEP"改成"高級中學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IEP"
【用戶】Wu Charl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錯是因為從各級學校改成高級中等以下嗎?
【用戶】楊黑瓜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C應該也錯誤 因為是學校應邀請家長 但是並沒有強制家長應參與訂定
【用戶】Kai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大學只有ISP(個別化支持計畫)(B)舊生開學前訂定、新生及轉入生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C)基本上是對的,家長本來就要參加IEP的訂定,這也是IEP的精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