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 Jun Yu】評論
不專注型、衝動過動型、混和型
【Ifanno Lien】評論
ADHD出現年齡 →12歲以前(DSM-5)
【107考取特教正式教師】評論
(A)在七歲以前開始出現症狀--DSM-V 改為12歲、ICD-10改為6歲(B)共分為「不專注型」和「過動及衝動型」兩類--三類:注意力不專注型、衝動過動型、混合型。(C)目前尚無治療用的藥物--有利他能、專司達、思銳...等,各種藥物。(D)多數患童伴隨有智能障礙--情障有排他性(如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九 條 本法第三條第八款所稱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 現顯著異常,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 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 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
【Kai】評論
大家直接記新的(A) DSM-5已經放寬到12歲前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