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多久,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
(A) 6 個月
(B) 1 年
(C) 2 年
(D) 3 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7249
統計:A(34),B(89),C(60),D(384),E(0)

用户評論

【用戶】chihyen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用戶】韌性淡定勇氣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筆記改父or母 姓氏------一方或雙方 生死不明 滿3年

【用戶】chihye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用戶】韌性淡定勇氣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筆記改父or母 姓氏------一方或雙方 生死不明 滿3年